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院长 袁 挺
多年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践,不断创新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护老活动,着力打造“老年维权司法服务”品牌,受到辖区百姓的普遍好评,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打造品牌,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精心打造一支司法服务队伍。梁溪区人民法院精心设置涉老审判机构,将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人员安排到涉老案件的审判一线。率先成立全国首个以法官命名的老年维权工作室“高鑫法官老年维权工作室”和关爱老人青年法官志愿者团队,秉持“服务辖区发展、着力司法为民”的理念,寓弘扬孝道于司法审判之中,打磨出了一支老年合议庭法官精英团队。
健全机制,最大限度化解涉老纠纷。坚持立案便民和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及时提供司法援助,实行诉讼费缓、减、免,让老年人打得起官司。坚持调解优先,了解老年人的诉讼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涉老案件,进行全程调解,努力促使家庭和睦。坚持判后回访,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想法,给予老年人心灵上的关怀,如发现有新的利益受损害情况,及时对义务人进行教育,从而减少纠纷和矛盾的产生。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爱老敬老护老氛围。抓住涉老案件庭审主阵地,将法律宣传与道德教育相融合,促使当事人正确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梁溪区人民法院定期到街道、城乡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给老年人讲解老年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夕阳红司法工程”系列活动,在社区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站”,发放“老年维权十项提示”等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务。此外,还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典型案例,树立善待老年人的舆论导向,形成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加强沟通,合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村居委员会的联系,深入社区村屯,了解老年人的基本家庭情况,掌握矛盾焦点,与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信息沟通,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睦,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梁溪区人民法院主动与区老龄委、区老干部局、区民政局沟通,形成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做法,形成共识,共同提高涉老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共同发力保障社会和谐。
提升能力,与时俱进提供涉老司法服务
一是审理好新类型案件,发挥司法的正向引领作用。2013年7月1日,梁溪区人民法院依据新修订的老年法,作出支持老人要求女儿女婿常回家看看的判决,将法律真实而生动地照进现实,此案入选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此后多地法院多起案件均参照下判。去年7月,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失独老人要求探望孙子的“隔代探望权”,该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普遍对判决的裁判理由表示信服和认可,该案入选江苏省2015年度典型案例。上述两案的判决,对社会价值取向进行了积极正面引导,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预防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形式越发多样化。如独居、留守老人容易遭受财产侵犯,再婚现象增多容易引发财产纷争,房产大幅增值引发继承类诉讼等。为此,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拓宽法制宣传途径和方式,针对这些容易发生的纠纷专门制作宣传卡、宣传展板,做好纠纷预防等工作,尽早排除容易诱发纷争的隐患,促进家庭和谐。我院还选择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社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审理一案,产生教育一片、纯净一方的社会效益。
三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合力。目前,梁溪区人民法院已初步建立了相关的沟通协调和联络机制,如诉前调解、联席会议等,但尚未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还需进一步加强与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各级涉老工作机构的沟通,畅通联络渠道,完善机制,织密老年人权益维权网络,形成合力,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