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后履行全部债务 机场出境被拦方知悔恨
“我这次的事情可谓终生难忘,教训深刻!”继前一天在南京机场出境被拒之后,8月2日上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号悬赏公告的主人翁现身法院谈话室,写下了具结悔过书。
今年5月4日,梁溪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社会公开发布了两份悬赏公告,其中2号悬赏公告写明“……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俊准确下落并协助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悬赏公告上,除了本人照片,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案件信息等信息一览无余,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也给被执行人吴俊造成了巨大压力。
“我真的没想到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悬赏公告让吴俊个人名誉和企业名誉都严重受损,让他付出沉重代价的是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规避执行行为。
2013年3月,江苏辛巴地板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500万元,吴俊以其名下10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经原崇安法院判决,主债务人辛巴地板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归还贷款本金及罚息,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吴俊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向原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崇安法院于2014年7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同日向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发出财产报告令。
但辛巴地板公司、吴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吴俊在抵押房产上还设置了长达15年的长期租赁,导致该部分抵押房产无法启动处置程序,且本案其他查封资产均为轮侯查封,2014年12月11日,原崇安法院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该案立案执行以来的3年时间里,辛巴地板公司、吴俊未按判决履行归还欠款义务。
2017年4月20日,梁溪法院恢复该案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进行网络查控。根据银行查询信息反映出,辛巴地板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2016年全年出口总额达到580余万美元,其名下有银行存款共计360余万元,法院遂对该笔银行存款依法予以冻结。
2017年4月26日,梁溪法院对辛巴地板公司及吴俊在宜兴的居所进行了现场搜查,扣押辛巴地板公司2016年以来的财务账册若干,查封吴俊居所内的名贵沙发、钢琴,扣押银行存折、购物卡等多件物品。
从查封、扣押情况来看,被执行人辛巴地板公司、吴俊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遂发布了针对吴俊下落及财产线索的5000元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后的当月,吴俊委托他人到梁溪法院如数履行了513.13万元执行款,辛巴木业因规避执行行为被处以罚款10万元。然而,整个过程中,吴俊本人一直避不出面,直至8月1日出境时被拦下。
当天,吴俊在法院具结悔过后,梁溪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啸明当场宣布决定自8月2日起解除对吴俊的执行悬赏措施,退换了扣押财物、3本银行存折,撤消了对吴俊等人的出入境限制,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