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离婚案件量趋增,闪婚闪离现象多见,法官忠告:
婚姻是责任 珍视很重要
本报讯(晚报记者 皓子)梁溪法院被江苏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设立了无锡市首家家事审判庭。昨从梁溪法院家事审判庭了解到,近年来“90后“离婚案件占比三四成,案件量呈增多趋势。“90后”闪婚闪离,因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共同财产少,但涉及彩礼返还争议较大。不少离婚案中存在家暴情形。对于婚前财产的处分较不慎重,为挽回感情将婚前房产加另一方名字,以求得对方和好,孰料对方闪离。
1994年出生的小易跟丈夫结婚两年多,育有一子。丈夫不满小易抽烟以及跟他人频频聊天,夫妻俩因此产生矛盾,丈夫甚至对小易家暴。小易的头部被撞出了血,身上被锐器戳了不少印子,一度不得不向亲戚求救。被家暴后,小易回了娘家。为挽回夫妻感情,丈夫愿在产权证上加小易的名字。不过因为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在律师的见证下,丈夫就将合同上的名字变更为小易。可惜夫妻俩仍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小易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儿子由丈夫抚养,依法分割房产,索赔10万元家暴损害赔偿。近日,该案经法院调解结案。
法官表示,从离婚案件样本来看,“90后”多闪婚闪离,婚期最短的不过几个月。不同于“80后”纠结于孩子的探望权、抚养权,“90后”的孩子较小,或是夫妻尚未生育,所以更多的是纠结钱财问题。因“90后”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共同财产少,但是涉及彩礼返还的争议较大。父母干预过多,甚至在有的离婚案件中,女方父母不肯退彩礼,甚至为此表示不要求离婚,可以等男方诉请离婚。在不少离婚案件中有家暴的情形。为挽回感情,男方愿在产权证上加女方的名字,但真要离婚了却不愿分房产,说是女方没有支付房子的对价。有小两口闹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男方为挽回感情,在产权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双方却因家暴又闹到法院,女方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并再次起诉离婚。
家事审判庭庭长何英分析,年轻人对婚姻的珍惜程度不如以往。以前的人对于婚姻情况比较纠结,若遇第三方干预,存在和好的可能性。而现在的年轻人敢爱敢恨,再复合的可能性很小。现在年轻人的离婚案件,财产如何处理对是否同意离婚影响较大,产生矛盾后对如何消除纠纷、争取重归于好不够重视,着重于考虑财产分割如何对自己有利。作为独生子女这一代,夫妻发生矛盾后,往往从自身找问题、缺点的不多,总是指责对方。何庭长表示,年轻夫妻对于结婚、感情要慎重。老人不要过多干预年轻人的生活、感情。自己的婚前财产应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