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婚房后才发现竟是“凶宅”
无锡的一对小夫妻俩欢欢喜喜买了套房子打算做婚房用,结果却发现这房子里面曾经有人上吊自杀过,这下子小夫妻俩怒了,将房主老夫妻俩和代理人李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表示,今年5月他们去看了这套二手房,当时觉得还不错,最终以60万元价格成交。但是买下房子后,却打听到原来这套二手房里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一位老人曾在房子里上吊自杀。小夫妻俩顿时心里有了疙瘩,觉得这房子是“凶宅”。他们认为对方卖房子前并没有如实告知房子的情况,于是想把房子退掉,但双方协商无果。
法庭上,房主老夫妻俩表示,事实上他们已经以43.5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第三被告也就是他们的代理人李某。双方已经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唯一没做的就是过户。老夫妻俩表示,他们已经把房子里有人轻生的事情告诉过李某,并曾经和李某约定,今后李某若是再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要将非正常死亡事件告知他人。没想到的是刚刚买下老夫妻俩房子两天的李某,立马就将房子转卖给了原告小夫妻俩,一转手就赚了十几万元。
法庭上,李某则表示通常意义上的“凶宅”多指房屋内部有凶杀案的房子,而涉案房屋不属于此类情形。即便房屋被认为属于“凶宅”,这些都是封建迷信,不适合法律事实的特征及客观性,也未影响房屋的使用和居住功能,不属于影响合同订立和履行的重大事项。此外,她认为自己没有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朱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