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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节打动执行当事人 探视权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9-02-26 09:08:22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对工作认真细致的态度打动了我,我愿意坐下来和对方好好协商。”在梁溪法院执行局张峰法官承办的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中,因执行当事人工作繁忙,张峰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约来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协商探视权的问题。没想到张峰法官的这个小细节竟然打动了当事人,让一对剑拔弩张的离异夫妻能够心平气和的商讨对女儿探视权的问题。

李某与薛某在四年前离婚,经法院调解女儿由父亲薛某抚养。离婚后,双方因抚养费、医疗费等问题,导致李某探视权受阻。一怒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张峰法官在接到该案后了解到,李某与薛某已经彼此拉黑微信和手机号,不见面,不联系。

因李某工作繁忙,难以请假到庭参加谈话。法官决定初期工作以单方谈话,逐个了解情况为主。在初期谈话过程中,法官发现,李某、薛某彼此抱怨是对方不配合,不负责任才造成现在的局面。法官还发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探视时间未预先协商一致、探视方式是否有变通的选择、探视期间若发生矛盾如何处理等关键问题上。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顺藤摸瓜”、“对症下药”则是制定下一阶段化解矛盾的中心思路。大部分探视权案件的矛盾产生并不在于严格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在于父母间情绪感情的纠葛。法官决定以孩子心理健康成长为谈话立足点,“不谈过去,面对将来”的谈话方式,避免双方重提旧怨老账,以便进一步平静双方的情绪。

因申请人李某提出自己只有中午饭后时间才有空来法院参加谈话,法官决定不吃午饭,挤出时间邀请李某、薛某中午来法院坐下来再谈一谈。

不吃午饭本是时间不够的无奈而为,但无心之举,润心无声,倒意外地使得本次谈话开头氛围良好,双方协商态度积极。

法官也分享了自己关于婚姻矛盾及子女抚养的经验和看法,谈话过程中李某、薛某也没有像以前那样互相指责,双方围绕探视预约方式、探视时间是否变通、发生争议如何解决三方面矛盾进行交谈。

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逐步达成和解,二人恢复了电话联系,重新确定了相对灵活的探视方式,也对探视中可能发生的争议进行了理性约定。至此,双方当事人已对探视权纠纷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张峰表示,其他执行案件遇到执行难的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探视权却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中,法官只能坚持用柔性的手段对双方进行情绪引导、正确处理离婚后彼此与子女的关系。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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