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徐健兵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徐健兵与黄守明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广益法庭(无锡市广益路188号)
联系人:丁燕媛 联系电话:0510-81110879
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 再案号 | 当事人 |
(2019)苏0213民监1252号 | (2019)苏0213民再1241号 | 原审原告:徐健兵 原审被告:黄守明 |
(2019)苏0213民监1259号 | (2019)苏0213民再1242号 | 原审原告:徐健兵 原审被告:刘朋飞 |
(2019)苏0213民监1266号 | (2019)苏0213民再1243号 | 原审原告:徐健兵 原审被告:任斌 |
(2019)苏0213民监1273号 | (2019)苏0213民再1244号 | 原审原告:徐健兵 原审被告:王丽娜、陈涛 |
(2019)苏0213民监1280号 | 2019)苏0213民再1245号 | 原审原告:徐健兵 原审被告:许锬、丁太琴 |
(2019)苏0213民监1290号 | (2019)苏0213民再1246号 | 原审原告:徐健兵 原审被告:张显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