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江仁兰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江仁兰与范永朴等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广益路188号广益人民法庭
联系人:崔真 联系电话:0510-81110886
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 再案号 | 当事人 |
(2019)苏0213民监451号 | (2019)苏0213民再426号 | 原审原告:江仁兰;原审被告: 范永朴、何德明、李立新 |
(2019)苏0213民监452号 | (2019)苏0213民再427号 | 原审原告:江仁兰;原审被告: 李宝银、卞阿珍、过旭明 |
(2019)苏0213民监453号 | (2019)苏0213民再429号 | 原审原告:江仁兰;原审被告: 陈萍、李宝银 |
(2019)苏0213民监454号 | (2019)苏0213民再430号 | 原审原告:江仁兰;原审被告: 陶锡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