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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娣案送达上诉状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3 10:22:17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李德娣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李德娣与岳爱珍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李德娣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黄巷法庭(无锡市民丰路168号)

联系人:葛宏锴           联系电话:0510-811100814

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再审案号

当事人

(2019)苏0213民监617号

(2020)苏0213民再18号

原审原告李德娣与原审被告岳爱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9)苏0213民监624号

(2020)苏0213民再19号

原审原告李德娣与原审被告章洪伟、芦万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9)苏0213民监627号

(2020)苏0213民再20号

审原告李德娣与原审被告诸敏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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