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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崇林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3 10:41:56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陈崇林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陈崇林与李华中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顾盈倩           联系电话:0510-81110685

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再审案号

当事人

(2019)苏0213民监875号

(2019)苏0213民再569号

原审原告陈崇林与原审被告李华中民间借贷纠纷

(2019)苏0213民监879号

(2019)苏0213民再570号

原审原告陈崇林与原审被告薛正建,冯琳民间借贷纠纷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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