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夏伟:
本院受理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院依法裁定该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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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 再审案号 | 当事人 |
(2019)苏0213民监19号 | (2019)苏0213民再560号 | 原审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原审被告夏伟民间借贷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