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罗素永:原告无锡合众汇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213民监1851、(2020)苏0213民再26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告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 倪敏生 电话:0510—81110522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民和路1号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办公二区 刑庭 顾亭亭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