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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仁案送达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11:08:24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周惠仁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周惠仁与单英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吴晓清           联系电话:0510-81110657

附相关案件清单

序号

监案号

再审案号

当事人

1

(2019)苏0213民监1797号

(2020)苏0213民再176号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单英民间借贷纠纷

2

(2019)苏0213民监1802号

(2020)苏0213民再177号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陈建华,奚建良民间借贷纠纷

3

(2019)苏0213民监1803号

(2020)苏0213民再174号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洪荣妹,尤晓东民间借贷纠纷

4

(2019)苏0213民监1804号

(2020)苏0213民再175号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张文戈,孙军霞民间借贷纠纷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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