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周惠仁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周惠仁与单英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吴晓清 联系电话:0510-81110657
附相关案件清单
序号 | 监案号 | 再审案号 | 当事人 |
1 | (2019)苏0213民监1797号 | (2020)苏0213民再176号 |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单英民间借贷纠纷 |
2 | (2019)苏0213民监1802号 | (2020)苏0213民再177号 |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陈建华,奚建良民间借贷纠纷 |
3 | (2019)苏0213民监1803号 | (2020)苏0213民再174号 |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洪荣妹,尤晓东民间借贷纠纷 |
4 | (2019)苏0213民监1804号 | (2020)苏0213民再175号 | 原审原告周惠仁与原审被告张文戈,孙军霞民间借贷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