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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网格 就地调解房屋租赁纠纷
  发布时间:2020-07-24 15:5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梁溪法院黄巷法庭法官在处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时,主动深入社区现场办案,原被告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就地解决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18年3月,无锡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了一处房屋给蒋某,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随后,在合作社不知情的情况下,蒋某将房屋进行了转租,在转租过程中,因实际使用人管理不善,房屋发生了火灾,导致部分房屋结构被烧毁,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合作社与蒋某就修缮房屋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蒋某迟迟不交2019年的房租。为此,合作社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朱维青在案件受理后发现,合作社所在的社区是其对接的网格社区。于是主动联系了原被告所在社区后,朱维青带着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前往社区现场办案。朱维青了解到目前蒋某想继续承租涉案房屋,就以此为突破口,向蒋某释明了其对转租户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蒋某立即表示以后在安全管理上会尽心尽责。合作社方面见蒋某态度缓和,也表示愿意继续把房屋继续租给蒋某,只要蒋某把之前的租金补上,并保证以后的安全问题。

在法官的调解下,合作社和蒋某达成继续履行合同的一致意见,蒋某当场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并签署了限期修复房屋的协议。

今年以来,梁溪法院积极开展枫桥法庭建设,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主动完成网格化对接工作,全面搭建起法律指导网络,积极介入诉源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网格,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黄巷法庭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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