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杨福发:
本院受理郭之瑞与杨福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9)苏0213民再488号】,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郭之瑞对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戚玲娇 联系电话:0510-81110636
附相关案件清单(见另页)
| 序号 | 监案号 | 再审案号 | 当事人 |
| 1 | (2019)苏0213民监512号 | (2019)苏0213民再488号 | 原审原告郭之瑞与原审被告杨福发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