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郁麒、王金荣:
本院受理陆美媛与郁麒、王金荣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2019)苏0213民监749号民事裁定书已公告送达,现再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陆美媛的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陆美媛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张宏元 联系电话:0510-81110502
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 再审案号 | 当事人 |
(2019)苏0213民监749号 | (2020)苏0213民再556号 | 原审申诉人陆美媛与原审被申诉人郁麒、王金荣民间借贷纠纷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