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关小先、俞桂凤:
本院受理关小先与俞桂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王伟栋 联系电话:0510-81110673
序号 | 监案号 | 再审案号 | 当事人 |
1 | (2020)苏0213民监5号 | (2020)苏0213民再364号 | 原审原告关小先与原审被告余桂凤间借贷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