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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科捷信案”被害人信息登记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13:06:48 打印 字号: | |

高强、蔡亚铮、蔡青等人犯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判处刑罚。针对案件进展和实际情况,为维护受损人合法权益,需对与无锡科捷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锡科捷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境外就业服务合同、交纳代办费后尚未退还的受损人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与无锡科捷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或者无锡科捷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了境外就业服务合同,并交纳了代办费用后尚未退还的人。

二、登记时间

登记工作期限自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5月15日止,上述时间内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及电话

登记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全丰路304号无锡市梁溪区(原北塘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乘公交车:G2、635、602支、606、610、612、79、180到凤翔路(广石路)站下车后20米左拐弯即到梁溪区(原北塘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0-83111570,0510-83110507,(登记工作期间开通)。

四、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2.合同、交款收据原件以及复印件等证据;

3.接收清退资金所使用的银行卡原件以及复印件,用于接收清退资金的银行卡必须为受损人本人所有,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资金。在该银行卡复印件上应该注明“此银行卡为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高强、蔡亚铮等人合同诈骗案清退的资金”,复印件落款处签署本人的姓名和时间。

五、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前来现场登记的人员,必须持有上述登记材料。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请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预约登记时间。

2.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登记。在刑事判决书中已经作为被害人认定的人员,可以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和交款收据原件、银行卡复印件,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登记地址进行登记。邮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全丰路304号无锡市梁溪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收件人:涉“科捷信案”善后处置工作组,电话:0510-83111570,0510-83110507,邮政编码:214174。

3.委托登记。如果本人不能参加现场登记,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登记。委托代理人代为登记的,除了提供上述被代理人登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委托书时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合影照片原件和打印件,便于善后处置组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和开展登记工作。

六、注意事项

1.邮寄登记的,必须通过特快专递,一并邮寄合同原件、交款收据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账户银行卡复印件、详细联系方式,供核查登记。

2.受损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核查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受损人本人承担。

3.被核查登记人员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等手续不全或因个人原因影响登记核查的,后果自负。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进行登记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前来登记人员应遵守登记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的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登记工作、借机串联闹访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锡市梁溪区涉“科捷信”善后处置工作组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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