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担保 诉讼材料
(均为A4纸,由黑色水笔书写或打印,页面左侧空出2cm装订用)
担保材料包括:
□担保书一份 (担保书签名为担保人亲笔书写原件)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一份
□担保金(占保全金额的30%以内)及本地财产担保(占保全金额的70%,如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等)
保全担保书
申请人:张三,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人:李四,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方式。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X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财产。为了保全上述财产,申请人提供担保金人民币XXX元(一般为保全金额的30%)交至法院以及担保人愿以本人名下的无锡市XX新村1号101室房产提供担保。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和担保人共同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张三”(申请人亲笔签名)
担保人签名:“李四”(担保人亲笔签名)
担保房产共有人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重要提示:本材料仅供参考,以诉讼事实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