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诉讼材料
(均为A4纸,诉状由黑色水笔书写或打印,页面左侧空出2cm装订用)
□ 起诉状正本一份 □起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状正本与副本的签名均为原告亲笔书写原件)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一份及授权委托书
□被告身份信息(如果被告户籍不在无锡,需提供被告的暂住证复印件或住满一年以上至今为止仍然居住于梁溪区的证明)
□结婚证原件(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到婚姻登记地档案局调取婚姻登记证明并提供原件)
□子女身份材料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或户口本、或医院证明)
□财产清单两份
□财产票据两份(写明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系婚前或婚后、处所、相应证据等)
□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权属证明两份
□共同债务,提供债务依据两份
□其他相应证据两份(如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对方有过错的证明材料)
□第二次提出起诉的需要提供第一次离婚诉讼的法律文书,并由上次诉讼的承办法官注明法律文书生效日期)
民 事 诉 状
原告:张三,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李四,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女儿/儿子由X方抚养,X方支付抚养费每月人民币XX元。
3、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依法分割/无财产分割。
事实和理由: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XXXX年XX月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认识),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张五。(介绍一下婚姻初期的感情,简述起诉离婚的事实理由)。(张三曾向XX法院提出离婚诉讼,XXXX年XX月XX日该院裁判结果为……)。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三”(原告亲笔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重要提示:本材料仅供参考,以诉讼事实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