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人民调解员15名。人民调解员是经有关机关推荐或自荐,由区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在法院指导下专职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人民调解员由梁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并制发聘书。人民调解员,由法院负责日常考核。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要求:原则上65周岁以下;
5、人民调解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2)在岗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人民调解工作;
(3)具备一定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4)不兼任人民陪审员工作;
(5)不兼任律师和法律工作者。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驻人民法院从事上述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电话:0510-81110223、0510-85056598(工作日工作时间)。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3、资格审查:由报名人员提交个人简历后,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4、面试:应聘人员根据招录法院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面试时间、地点由法院另行通知。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