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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商铺被拍卖怎么办?别急,法院助企纾困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1-09-28 09:14:32 打印 字号: | |

前阵子,商户小李向房东陈某承租了一间商铺,用来经营小商品生意,还投入了大量资金装修。原本准备大展拳脚“搞事业”的小李,却被店门上突然张贴的拍卖公告打了个措手不及。店铺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就要被拍卖,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几年前房东陈某向银行借款,还将自己名下的商铺抵押给了银行,之后陈某又将闲置的商铺租给了小李。最近,因陈某未按时归还贷款,被银行起诉至无锡梁溪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审查后裁定评估拍卖陈某抵押给银行的商铺。

由于租赁关系发生在抵押之后,法院向小李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尽快搬离。这可急坏了小李,现在让他搬出去,一时半会儿上哪找合适的新店铺,更何况他还把手头的钱都投入了装修。无奈之下,小李找到执行法官诉苦。

了解到小李的实际困难后,法院同意小李继续使用商铺至拍卖成交之日。拍卖成交后,梁溪法院从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小李及买受人沟通,听取双方意见,促成双方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化解了小李的燃眉之急,保障了其经营的稳定性。(文中均为化姓)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但针对本案“先抵后租”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迁出租赁物。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将清场的期限延后至拍卖成交之日,并积极协调、耐心沟通,最终促成承租人和买家达成新的租赁关系,将执行对承租人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本案也启示中小企业在承租房屋时,要对房屋的产权情况进行审核,以降低后期的经营风险。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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