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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挂帅 攻坚克难丨开着饭店却不还钱 一听要拘留被执行人慌了
  发布时间:2021-10-25 09:50:36 打印 字号: | |

       开着饭店收着钱,被执行人李某却不发员工工资,通过法院查询,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钱去哪了呢?

       近日,梁溪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吴阳磊收到一封求助信,写信的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黄某,黄某讲述自己在李某开的饭店打工,李某已经拖欠了他一年多的工资。黄某起诉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共拖欠黄某劳务费用55300元,李某自次月支付5300元,剩余款项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5000元。案件调解后,李某仅支付过一次,之后便杳无音讯。在多次催促后,李某仍不支付,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黄某希望法官能尽快帮他要回血汗钱!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送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向李某送达了执行谈话的传票。李某在收到传票后前来申报其名下没有财产,且表示饭店已经不再经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名下仅有300多元,无车辆、不动产可供执行,黄某也未能提供财产线索。经过现场走访,法官发现饭店仍在经营,那么收入去哪了呢?掌握这一线索后,法官再次传唤李某。谈话中李某自认在执行立案后,饭店经营了一段时间。因个人及饭店的银行账户均被冻结,便想到用其姐姐的微信在店里收款。法官告知李某,对于他未能如实申报财产,且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李某见法官要“动真格”,便再也坐不住了,恳请法官不要拘留,立即找朋友向黄某转账三万元,并表示会尽快筹集剩余款项。

       鉴于李某及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且认错态度良好,法官对其进行了训诫,并责令李某写下具结悔过书。李某在悔过书中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承诺接下来会配合执行。

       通过此事,黄某真实感受到了梁溪法院的执行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拿到钱的黄某对法官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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