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21年下半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已经结束,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将开展2021年下半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速录技能初筛,现将考试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4日下午2:30(考生请在当天下午2点到达考试地点)
二、考试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办公一区十楼会议室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崇正路1号。
三、考试要求
1、请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生应及时查看考试的短信通知,本周三之前回复是否参加速录技能考试及使用何种输入法,使用亚伟、飞耀等特殊输入法的考生应当提前与本单位联系并自备考试工具。
3、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考生应自备口罩,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有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体温检测正常、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请考生及时下载《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携带并交给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10-81110225。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如实填报下列情况,在相应的“□”内打“√”: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您近7日内体温监测结果是否正常(低于37.2度)?是 □ 否 □
2、您近期是否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症状? 是 □ 否 □
3、您是否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 是 □ 否 □
4、您是否14天内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史? 是 □ 否 □
5、您是否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是 □ 否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填写均真实、完整、准确。本人已知悉2021年下半年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中的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接受有关处理。
考生签名:
2021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