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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兴案送达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5:09:21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王德兴相关案件当事人:

本院受理王德兴与冯懿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本院依法裁定系列案件进入再审,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两类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再审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民和路1号)

联系人:李宁倩           联系电话:0510-81110705

附相关案件清单

监案号

再案号

当事人

(2021)0213民监44

(2021)0213民再18

原审原告:王德兴;原审被告冯懿

(2021)0213民监46

(2021)0213民再19

原审原告:王德兴;原审被告:黄杨

(2021)0213民监47

(2021)0213民再20

原审原告:王德兴;原审被告:孟新,倪建花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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