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弟弟隐瞒哥哥去世消息,继续领取低保、生活补助长达10年,并以哥哥名义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骗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共计85000余元。
1月28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出赃款,由公安机关发还给相应职能管理单位。
基 本 案 情
刘某与其哥哥一起在无锡打拼,相互照顾。2004年,刘某哥哥被查出肝炎,为了治病,刘某和哥哥花光了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钱。2007年,刘某听说哥哥的情况可以申请低保,便协助哥哥向社区递交了相关材料,被审核通过。此后,每次钱打到卡上,都是刘某去提取。2008年6月,刘某哥哥病重,刘某将其送回老家治疗。没过一个月,刘某哥哥去世。
考虑到之前治病欠下了钱,刘某未向相关部门反映哥哥已死亡的事实,而是钻空子,继续领取低保。因此前得知哥哥的情况还可以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同年8月,刘某以哥哥的名义向房管局递交了申请材料。据刘某到案后交待,社区每年都会核查申领低保人的相关情况,自己则以哥哥在老家生病不便前来搪塞过去,由他去签署材料。
2017年5月,刘某的欠款已还清,便去派出所将哥哥的户口注销。随后,刘某将领取低保和廉租租房补贴的卡全部扔掉。就在刘某以为这一切能瞒天过海时,刘某老家的公安局向房管局反映了刘某哥哥死亡的事实,房管局将相关情况告知了街道。案发后,刘某主动交待了相关犯罪事实。
裁 判 说 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底,被告人刘某协助哥哥申请了低保,在2008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刘某隐瞒哥哥死亡的事实,以哥哥在老家看病为由逃避社区工作人员的核查,先后领取低保金和生活补助55775元。2008年8月,被告人刘某又以哥哥名义向房管局申请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并于次月至2017年1月,骗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300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出赃款。
法 官 说 法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想要偿还借款,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脚踏实地地赚钱。骗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底线,不仅要全部退回赃款,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真正发挥扶危济困的实效,必须坚决遏制冒领、骗领等行为。一方面要强化惩处机制,另一方面还应构建防范机制,畅通殡葬、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社区要加强对发放对象的后续动态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