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法官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工作激情,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攀高比强、“争第一创唯一”的浓厚氛围,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梁溪法院自2021年10月起,在全体审执法官中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以每月工作量为主要考评依据,评选出当月办案数名列全院前列,办案质量效率高、办案技能好、办案方式优的法官。
陆锡平(民一庭)
2月结案13件。作为老同志坚持奋战在审判一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庭前做好准备工作,庭审中依法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厘清案件事实,明确审判思路,提升审判效率。
袁国芳(刑庭)
2月结案9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践行刑事司法改革,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持续提高庭审效率,多办案,办好案。
刘 佳(民一庭)
2月结案32件。注重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积极促成当事人调解,推动案结事了。与团队成员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审判任务。
倪天石(立案庭)
2月结案23件。指导人民调解员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积极、稳妥、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认真做好庭前准备,规范做好开庭审判,耐心做好判后释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 涛(速裁庭)
2月结案139件。不断提升金融速裁团队协作能力,加快工作节奏。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当周开庭案件当周结案。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科学谋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程 义(执行局)
2月结案17件。办案过程中,严守各项规定,保证办案质量。同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 坚(广益法庭)
2月结案35件。团队成员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审判质效。能够细致的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开庭时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最终抽丝剥茧,一锤定音。
李琪霖(扬名法庭)
2月结案40件。在疫情防控的要求下,根据每个案件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合理安排开庭,把握审理节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
朱维青(黄巷法庭)
2月结案44件。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庭前认真阅卷,梳理出案件争议焦点,在厘清基本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努力提升办案效率,让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