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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5 14:45:49 打印 字号: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区委两在两同建新功三强三提谱新篇主题活动、无锡中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及我院攻坚四个月、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领跑者活动部署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活动相结合,以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为平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好群众工作方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无锡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组织保障

本院成立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春江任组长,执行局党支部书记匡慧敏任副组长,统筹领导攻坚行动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制定、信息汇总以及经验总结等日常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219月初至202112月底

四、行动内容

(一)开展提质增效抓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使命2021-雷霆专项执行行动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提质增效抓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使命2021-雷霆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锡中法电〔2021175号)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将使命2021-雷霆专项执行行动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涉民生案件、刑事涉财案件、涉府涉金融案件、涉企业案件等特殊主体案件,以及涉案款物清理处置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大专项执行行动,按时完成排查摸底、集中清理、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目标任务,服务百姓民生、企业复工复产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带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锡中法电〔2021199号)要求,狠抓执行绩效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攻坚行动应确保“3+1”核心指标达标并全市靠前,至年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首执)、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均达到100%,执行案件执结率≥90%,综合运用执行法律规范、执行流程措施、执行通报约谈等途径,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担当作为,努力攻坚克难,全力争先创优。

坚决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做到依法、规范、公正、高效执行。妥善处理好善意文明执行和依法执行的关系,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充分采用悬赏、搜查、限高纳失、罚款拘留、限制出境、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强化执行效果;充分采取集中执行晨间执行夜间执行等方式及时解决一批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是衡量生效判决兑现率的重要指标,通过使命2021-雷霆专项执行行动,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加快财产处置效率,优化该项指标,让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

(二)完善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

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梁委办发【202044号)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建立健全查人找物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问题各项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推进互联网+查控,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实现网络连接,有效开展线上查控。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依托基层综治网格,借助法官进网格等方式,推动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积极与区发改委等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

(三)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 模式迭代升级

坚决贯彻落实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 模式升级版工作导则》(苏高法〔202072 )相关规定,“854+无纸化为核心,以执行事务中心为保障,全面推行一次有效执行,实行权责清晰、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分段实施执行权运行模式,实现执行工作力量、装备及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集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分析、智槌网拍辅助机构管理等功能,完善由智能办案、执行指挥等六大模块构成的智慧执行系统。继续探索物联网技术在执行领域的深度运用,积极推广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物联网称重系统,真正运用信息化技术及新开发的信息化产品助力执行,努力打造智慧执行品牌。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执行款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锡中法电〔2020253号)和《关于严格规范执行款延缓发‍‌‍‌‌‌‍‌‍‌‌‍‌‌‌‍‍‍‍放反向审批制度的意见(试行)》(锡中法电〔2021135号)要求,执行立案向被执行人发送立案手续时,送达《当事人缴款通知书》,详细告知一案一人一账号信息,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汇款时应注明案号,源头减少待认领款。对所有未发放执行款进行逐笔核对、逐笔清理,实现账上结余案款来源清晰、信息匹配、应发尽发。缩短案款发放时长,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明确除法定情形外,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执行‍‌‍‌‌‌‍‌‍‌‌‍‌‌‌‍‍‍‍款到账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最高院规‍‌‍‌‌‌‍‌‍‌‌‍‌‌‌‍‍‍‍30天内)完成执行款核算、执行费用结算以及执行款发放工作。在执行办案系统中开通短信自动提醒功能,由申请执行人实时监督执行款从到账到发放的全过程,增强法院执行款发放、管理的透明度。

(四)加强终本案件管理和信访实质性化解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的通知》(锡中法电〔2021192号)要求,开展执行终本案件常态化评查工作。将终本案件办理质量作为一项重点考核管理内容来抓,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终本案件符合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把好终本案件找物关查人关变价关惩戒关结案关恢复关核查关,确保每一件终本案件质量过硬。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涉执行来信来访规范办理细则><关于执行监督案件规范办理细则>的通知》(锡中法电〔2021181) 和《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中法电〔2019255号)要求,加强执行案件信访处置和一案双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信访办理流程,提升执行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本院督查部门联合执行局对执行信访及监督案件办理、案件抽查、工作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全面启动一案双查,既查案件办理存在的消极、违法问题,也查有关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又查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问题,确保执行领域各项制度、工作部署落在实处。

五、行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活动、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市委三强三促开新局主题活动和区委两在两同建新功三强三提谱新篇主题活动,践行为民根本宗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执行局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带动执行干警以更加高昂的政治热情、更加炽热的为民情怀、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勇做全省法院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

(二)强化责任担当。攻坚行动突出攻坚特性,执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主动请战,明确攻坚行动的责任分工、破解时限、节点目标等,把重点放在推进实施过程中面临重大困难和制约因素的问题上、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上、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情上,让社会公众、企业、基层切实感受到攻坚成效。

(三)营造宣传声势。突出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宣传重点,第一时间掌握和处置执行案件舆情热点问题,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如微信公众号、官网、官方微博等渠道,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与英模教育相结合、与先进人物相结合、与典型案例相结合,持续扩大相关执行案件等宣传力度。及时将攻坚行动期间的有关数据、典型案例及宣传报道情况上报中院执行局。

(四)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对照各项工作要求的时间表和任务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行动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力的情况予以扣分;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人员严肃问责;对工作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

 

 

 

 

                                  202199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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