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法官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工作激情,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攀高比强、“争第一创唯一”的浓厚氛围,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梁溪法院自2021年10月起,在全体审执法官中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以每月工作量为主要考评依据,评选出当月办案数名列全院前列,办案质量效率高、办案技能好、办案方式优的法官。

罗 扬

第三季度共计结案35件,勇挑重担,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案件。在受理的两起类个人破产案件中,两位申请人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一家公司,两人名下资产、债权债务存在高度重合性,故决定将两案作为关联破产案件进行试点,并指导管理人迅速摸清情况,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尽可能保留债务人已抵押房产及必要的生活、经营财产,为促成债务人再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李家先

第三季度共计结案119件,能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聚焦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积极探索指尖诉讼模式。梳理出一批适合线上开庭的案件,通过网络开庭、微信小程序、微信视频等各种形式开展庭审、调解工作。打破空间限制,简化司法流程,在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提升了办案效率。
李琪霖

第三季度共计结案139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前,结案率同比大幅上升。在审结的一起物件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中,被告家中花盆坠落,导致原告停放在楼下车位的车辆受损,原告起诉要求赔偿。为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尽可能不启动财产损失价值评估,法官带领双方至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并一同至4S店就修理金额进行咨询,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对处理结果均非常满意。
倪天石

第三季度共计结案132件,在团队通力合作下,能合理安排鉴定、调解、庭审、裁判等环节,高质高效解决纠纷。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但未申请司法鉴定,被告否认事故与车辆损坏存在因果关系,双方之间矛盾较大。法官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照片、询问证人等方式还原了事发经过,并在庭后多次沟通,耐心化解双方分歧,最终原被告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修理费,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