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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法院一案例入选第七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21 09:23:14 打印 字号: | |

6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发布第七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梁溪法院审结的“情侣分手暴力纠缠需惩治,违反人身保护令遭拘留”案入选


目  录



案例一:

老人垂危急等救命钱,法官急人之难解民忧

案例二:

捏造夫妻共同债务起诉,涉嫌虚假诉讼需担责

案例三:

求职应聘应诚信,学历造假被辞退

案例四:

政府采购印章刻制服务,造成不正当竞争被判无效

案例五:

事实抚养教育二十载,起诉补偿抚养费获支持

案例六:

邻居门前烧纸钱,违善背俗要道歉

案例七:

随母姓集体收入分配受阻,村规民约因违法被判撤销

案例八:

情侣分手暴力纠缠需惩治,违反人身保护令遭拘留



情侣分手暴力纠缠需惩治,

违反人身保护令遭拘留

【裁判事项】

恋爱期间小美发现男友小明情绪易怒,争吵时甚至动手打人。小美提出分手后,小明以激烈甚至暴力的手段纠缠小美。小美换了住所及工作也无济于事,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便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收到人身保护令仅一周,小明就无视禁令骚扰小美。小美至法院寻求帮助。法院认为,小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人身保护令,依法对小明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将小明押解至拘留所。

【案例价值】

“令必行,禁必止。”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即提倡法律是行为规范,必须人人遵守,一旦做了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会受到惩罚。人身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2023年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阶段延展至包括恋爱、交友、终止恋爱关系后及离婚之后等时期,更为周延地保护了妇女权益。爱是尊重和接纳,并非控制和索取,更不是无视司法裁判的暴力纠缠。“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法院依法惩治故意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行为人,保护了当事人人身安全,让违反禁令者付出了代价。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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