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亮点
创新项目系列展 ①构建家事审判“1239”工作模式
  发布时间:2024-03-07 14:19:03 打印 字号: | |

构建家事审判“1239”工作模式



2023年以来,梁溪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积极探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梁溪模式”,始终恪守“一切为了家睦人和,一切为了孩子成长”原则,用刚性尺度维护法律尊严,用柔情司法缝合情感裂痕,不断丰富充实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创新推出以“建设一个中心、融合两大品牌、赋能三项护未机制、创新九项睦家举措”为核心的“1239”工作模式,为家庭和谐稳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239”工作模式>>>

建设一个中心”,2023年11月,“少年家事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揭牌启用,中心占地面积近400平方米,设有和合家事调解室、减压室、心理疏导室、家庭教育辅导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室)、圆桌法庭、亲子活动室、探望执行室、观察室等8个功能室和2个法庭。该中心为全省首个集家事调解、家庭教育指导、探视及亲子活动、心理疏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少年家事纠纷调处中心。

和合家事调解室

家庭教育辅导室

圆桌法庭

亲子活动室

“融合两大品牌”,在原少年审判庭、家事审判庭的基础上合并成立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资源,形成“护苗‘梁’田”、“和合 ‘溪’家”少年、家事两大司法品牌。

“赋能三项护未机制”立足审判职能,打造“法润青禾”“青春护航”“守护花开”三项护未品牌矩阵,照亮成长之路。


“创新九项睦家举措”,即专业化审判制度、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子女抚养规划制度、反家暴救助金制度、婚姻修复期制度、心理咨询师常驻制度、人身保护令绿色通道制度、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离婚证制度,九项举措全方位健全家事审判延伸工作,完善多元解纷和保护机制。






“1239”工作模式开展以来,依托“少年家事纠纷调处中心”,深化品牌内涵,取得以下工作成效 >>>

以执法办案为核心,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案件审理中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依法审慎地认定当事人之间行为之过错,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以规范教育机构或其他单位行为为突破口,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筑起司法屏障。

强化工作效能,融合法理与情理。注重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诉讼指导,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优先审理;对法律知识欠缺的未成年人适时进行法律释明,最大程度的保证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发挥人身保护令功能,及时制止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心理疏导,提供专业意见。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由心理咨询机构每周在法院派驻心理咨询师。2023年在7件案件中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了心理疏导及评估,化解和缓和当事人之间矛盾,为法院调处案件纠纷提供了专业意见参考。


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针对离婚、抚养案件极少数父母对子女抚养采取争抢或推诿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当事人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令。2023年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9件,有13人次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精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组织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资深法官等专业人员围绕法治宣讲、家庭关系、未成年人心理等方面开展授课、交流,解决父母在子女成长的思想认识、教育方式、关系相处等方面的困惑,为家长教育、抚养子女提供有力的帮助。


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结合家庭教育指导课发现的问题,审慎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行多场“法院开放日”活动,为辖区内多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提供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体验机会。以青少年的需求和实效为导向,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针对性授课,增强青少年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激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更透彻、更深刻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梁法
友情链接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