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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系列展⑤创新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执行方式
  发布时间:2024-06-20 18:51:37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破解不在市场主体实际任职、被冒充身份信息登记、备案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涤除登记难题,梁溪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创新推出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执行方式。


深入调研 

分析执行难原因

市场主体相关人员身份涤除案件的执行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民二庭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到,在公司不设立新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无法办理涤除原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备案登记的业务。而通过诉讼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案件,本身就是因为公司不配合或者无法正常改选出新的法定代表人,因此,案件陷入无法执行的困境。


为此,民二庭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前往多家单位咨询涉及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方面的处理流程和专业问题,又查询了其它法院在作出身份涤除裁判后的执行问题。这为后续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积累了充分的准备材料。

加强沟通

同向发力出台文件

经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反复会商研讨,2023年6月,三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处理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问题的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在处理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问题时,由区法院向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协助执行相关材料,区行政审批局应当对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应信息作已涤除登记的备注,并通知相关市场主体,同时将涤除备案内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责令相关市场主体限期予以改正,逾期改正的,可以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依法予以查处。


多主体同向发力,互相配合,为高效处理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信息的执行问题注入一针“强心剂”。

推动实施

确保落地见效

《办法》首创备注涤除方式,以备注信息替换法定代表人信息的方式强制变更,有效解决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信息的执行问题。


在一起法定代表人提出涤除登记的案件中,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局快速响应,与区审批局、区市监局充分沟通对接,短短几天时间就快速完成了案件执行。该创新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涤除身份登记备案执行方式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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