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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跑腿”送钻戒,结果弄丢了……
  发布时间:2024-08-28 15:21:15 打印 字号: | |

窦  超

梁溪法院速裁庭

法官助理



“你要找跑腿送钻戒,怎么不保价呢?你要是保价了,我卖房子都赔给你!”


“我之前一直叫跑腿,都没丢过东西,你丢了肯定得你赔啊!”


法庭里传出激烈的争吵声。



01


我看向原告席的张女士,她是个很“敢”的人,在某APP上下单了跑腿服务,送钻戒。


被告席的外卖员老刘接受了这个并不轻松的任务。他接单后,来到金店,取到了包好的物品准备送至张女士家中。


谁知途中发生意外,物品丢了。老刘联系张女士,已经做好了赔偿的准备,但张女士却告知,配送的是一枚钻戒。


老刘震惊之余十分着急,立即报警。在警方全力以赴之下,不久钻戒被找回了。但此时的钻戒,已经经历了被遗漏在马路上并被车辆碾压,戒托已被压扁,钻石也有轻微的擦痕。


新的问题出现了:双方就赔偿责任的划分、钻石的损伤程度及赔偿费用争执不下,张女士将老刘和APP经营方A公司告上法庭。


看完案卷后的我,先是有点震惊,随后感到此案的棘手:虽然原告主张只有5000元,但案件涉及责任主体认定、免责条款效力、损失如何确定等问题,各方矛盾可能会非常激烈;而且“跑腿服务”作为新业态,此案也具有一定典型性,案件审理中除了要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外,还应尝试着进一步明确规范,争取为类案裁判起到一定参考。


02


果然,如我们所见,庭审中双方火药味十足。面对张女士诉请,被告A公司和老刘均认为下单页面中已明确提示高价物品谨慎选择跑腿服务,并建议保价,但张女士未如实填写货物种类,也未选择保价,按规则只能获赔跑腿费用的5倍作为赔偿。


张女士对此十分委屈,她认为5倍赔偿根本无法弥补自己的损失,虽然自己侥幸、没按规则保价是事实,但丢失物品确是配送过程中实打实发生的事情,自己的损失也是因此造成的,仅仅5倍跑腿费用的赔偿,她难以接受。


休庭后,我心中十分复杂,对老刘来说,虽戒指确是因他失误丢失,但若全额赔偿他这几个月就白干了,着实可怜;对张女士来说,虽然她下单时确实没有保价,但刚刚修好的戒指莫名其妙就被压扁了,无妄之灾;对A公司而言,下单页面中确实有风险提示,但下单流程及页面可以更加优化,有待提高。


经过这样一番头脑风暴,我随后拨通了三方当事人的电话,首先站在各方的立场表达了理解,又站在法律的角度向他们释明了相关规定,分析了利害得失。经过前后几次沟通,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最终得以调解。


03


在办理个案时,效果的体现主要在于治“标”,而如何在治“本”上下足功夫,实现标本兼治,则需要更深层次的考量和思索。


“跑腿服务”近年来蓬勃发展,同城取送、代买物品等功能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递送服务需求,同时行业的发展也为扩大就业、拉动消费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本案的纠纷暴露出了“跑腿”业务中的一些问题。


我反复几十次在该APP上尝试操作下单跑腿服务,并查询了相关案例及跑腿行业发展的有关资料,随后从用户体验及法律规定的角度向A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A公司进一步优化跑腿服务的下单流程,改进风险告知和责任免除条款的提示方式,以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近日,我收到了A公司的回函,公司表示已将该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在公司内部进行宣导,下一步将结合业务实际逐步优化跑腿下单业务链路。希望张女士和老刘这样不幸的故事以后不再发生,大家都能从这项新生行业中获得自己想要的安全和便利……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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