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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法院“夕红有法”惠华社区维护老年人权益岗正式启用
  发布时间:2024-10-28 10:16:57 打印 字号: | |

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是家事也是国事。在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为全面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梁溪法院“夕红有法”惠华社区维护老年人权益岗正式启用。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春,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顾海萍,山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永锋,无锡市人大代表包一林出席启用仪式,梁溪法院、山北街道、惠华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启用仪式由区法院副院长傅俊平主持。


惠华社区书记赵悦涵介绍了社区基本情况和涉老年人法治需求情况,梁溪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负责人吴伟介绍了梁溪法院涉老纠纷审理和维护老年人权益岗情况。

王春院长、顾海萍副书记、王永锋副书记、包一林代表共同启用梁溪法院“夕红有法”惠华社区维护老年人权益岗。

区法院团支部向惠华社区赠送民法典案例图书。

山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永锋就下一阶段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将心比心,充分认识到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统筹,多途径全方位开展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三是要营造氛围,有温度有爱心构建老年人权益维护的共同责任。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春指出:梁溪区作为中心老城,老龄化率高于全市平均,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司法为民的题中之义,也是爱老护老的现实需求。梁溪法院历来重视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结合惠华社区老年居民较为集中、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司法需求较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社区设立维护老年人权益岗,是将涉老司法服务延伸到前端,扎根到基层,与社区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最新探索。关于今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王春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要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涉老案件审理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司法裁判具有价值引领作用,涉老案件的妥善审理和广泛宣传,有助于传递爱老护老的鲜明价值导向,能够有效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培育尊老敬老风尚。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树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要全面梳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的类型和特点,积极回应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新要求。要梳理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研判会商,汇聚各方力量,切实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护。要“靶向”普法,将生动的案例故事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相结合,针对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讲解,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要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要针对老年人身心特点,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将人性化、精细化、特殊化的司法护老观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要全面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优化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强化涉老案件的源头化解、就地办理。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要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团支部要积极组织动员年轻干警,与社区生活困难、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一助一”长期结对志愿服务,注重帮助老人解决实际困难,常态化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

“谁家里都有老人

谁也都会有变老的那一天”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

让我们携手努力

让老年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

实现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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