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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法善治 丨一天内立案、调解、履行,跑出解纷“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1-21 14:13:5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没想到我的案件能在一天内立案、调解,这会已经拿到钱了,你们的办案效率真是太高了!”近日,速裁庭法官周明超仅用一天时间就审结了一起租赁纠纷,并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了“真金白银”。 

某汽车公司因拖欠某置业公司租金3万元迟迟不支付,置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车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书,对汽车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在得知账户被冻结后,汽车公司急了,立即向承办法官周明超打来电话,表示公司的正常经营有赖于资金的快速流转,法院的保全措施直接导致公司大量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缴纳员工社保、税收都成了问题,希望法院能够尽快组织双方协商,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了解到汽车公司的情况后,法官立即查阅诉讼材料及诉前保全反馈信息,发现实际保全到位的金额与置业公司的诉请大致相当,认为该案存在很大的调解以及实际履行的可能,遂于次日安排双方来院调解。

现场调解过程中,汽车公司承认自己欠付租金有错在先,经法官释法说理,置业公司同意调解,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方案。此时,汽车公司提出,要先行解除保全措施,但置业公司担心解除保全措施后,汽车公司不履行怎么办?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法官提出,可以在诉讼案件中直接扣划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内的相应款项至法院账户,这样既能保证原告拿到钱,也能在扣划后立即将被告的账户解冻。此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因要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案件立即进行立案,置业公司当场缴纳案件受理费。法官在制作好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后,法官助理立即拿着上述材料前往银行,在确认账户足额冻结、无其它查封,可以划扣的情况下,及时将款项划扣至法院账户,并为双方办理了款项交接、解除对被告财产查封措施。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原告的实际问题,也为被告避免了因诉讼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双方均表达了对法院解决纠纷能动性及工作效率高的赞许。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梁溪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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