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青禾,护航成长。4月24日,梁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春走进扬名实验学校,以“法律中的年龄”为题,为七年级的学生上了一堂专题法治课。

扬名实验学校副校长徐舜向王春院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随后,王春院长以公民从1岁至18周岁不同年龄段的权利义务为主线,结合初中生的认知特点,运用生动案例,详细讲解与学生们息息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规定,并就预防校园欺凌、防范违法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热点问题展开讲解,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台下气氛热烈,学生们听得专注,时而凝神思索,时而恍然点头,在轻松的氛围中理解了“长大”背后的法律意义。法律从来不是遥远的条文,而是伴随学生每一天的隐形守护者。一堂课的时间有限,但法治的种子已悄然种下。讲课期间,同学们踊跃互动,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同。

最后,王春院长温情寄语全体同学:年龄在增长,权利在扩大,责任也在加重。法律不是束缚自由的枷锁,而是守护青春的铠甲;不是限制脚步的红线,而是指引方向的灯塔。心中有法、行有所止,明是非、知敬畏、守底线,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此次讲课是梁溪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缩影。下一步,梁溪法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用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成长,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