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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我们雨过天晴了,该让这笔钱去帮助其他人了!”
作者:赵伟、孙欣  发布时间:2026-05-15 14:43:51 打印 字号: | |

 “马法官,判给我母亲的钱都拿到了!救助金退给你们,请继续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希望他们也有人撑伞,也能像我们一样走出人生的低谷……”

听到申请执行人顾大姐女儿小钱这番话,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马润感慨万千,思绪闪回到那个探访顾大姐的阴雨天。

法官!我妈妈的治疗费交不上了,就要停药了!”这不是小钱第一次给马润打电话了,但此前都是关注执行进展,这次她的声音多了似乎刚哭过的沙哑。

一边是走投无路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穷尽手段却没有执行线索的“骨头案”,马润在笔记上快速记下小钱家地址,决定上门看看。

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出租屋,陈设一览无余,白天也要开着暖黄色的灯光照明,这就是娘俩的落脚点。茶几、床头柜上堆满了各类药品和催缴单,顾大姐虚弱地躺在床上,对马润的到来有些激动,但尚未康复的肢体不允许她有进一步的动作。

 “法官,我现在每天一睁眼就是几百块的花销,辞职照顾我妈这些年,我们把老家的房子卖了,亲戚借遍了,上海大医院跑了不下十次,手机里只有一笔又一笔的支出,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说罢,小钱转过身去,抹了抹眼泪。

马润安抚好小钱的情绪,请她再回忆回忆案件的始末:“也许能发现点什么新的线索呢?”

2018年6月,周某驾车撞倒正常骑行的顾大姐,导致她颅脑损伤,肢体运动功能丧失,经抢救虽无生命危险,但此后便瘫痪在床,经鉴定为二级伤残。

小钱辞去工作,回到母亲身边照顾,也开启了诉讼之路。2020年7月,法院判决顾大姐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150万元,其中保险赔偿100余万元,剩余40余万元由周某赔偿。法院明确,定残后护理期暂按5年计算,此后仍需护理另行主张。

官司虽然赢了,但顾大姐伤势较重,后续治疗费用不菲,继发的脑水肿让赔偿款没多久便消耗一空,漫长的康复计划、缓慢的恢复进度摆在面前,小钱无法继续工作,家庭陷入深深的经济泥潭。

2025年4月,小钱再次替母诉讼,要求周某支付2023年至2025年间的护理费18万余元,法院支持了诉请。但面对周某迟迟不履行,顾大姐只好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我们立即启动了财产查控程序,但周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全部划扣后,还远不足以覆盖赔偿款。线下查控发现,他的户籍地址是其亲属房屋,亲属不知所踪,房屋也已转租他人……”后面的事马润很清楚,案子也是从这里停滞的。

回到现实,考虑到顾大姐的实际情况,马润拿出随身携带的司法救助金申请材料明细表,告知她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八种情况之一。

救助金要帮的就是你们这样急需钱渡过难关的当事人,钱不多,但多少能帮到你们一点,拿到钱后积极治疗,千万不要放弃,其他的交给我们。”

太好了,妈,您听到了吗?我们有希望了!”

顾大姐努着的嘴微微颤抖,用力地眨着眼,晶莹的泪花在她的脸颊划过。

次日,小钱来到法院,递交了救助申请。执行局启动“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三天后,3.7万元司法救助金打入了顾大姐的账户。

救助只是“输血”,执行到位才是根本。马润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多方走访其亲友以及公安部门协查,终于得知周某“失踪”后仍在经营一家小型公司,虽经营不善,但每周还是会去一两趟处理事务。

两天后,被堵在办公室的周某满脸诧异,压根没想到自己是何时暴露行踪的。当写有周某姓名的拘传票摆在面前时,他神色恍惚,但仍然沉默不语。

你在这里每耽误一分钟,顾大姐康复的希望就少一分。她本该安度晚年,现在却躺在出租屋里,每天看着天花板,盼望哪天睡醒就能突然好起来,不再拖累女儿;她的女儿本有大好前程,现在工作辞了,与婆婆闹翻,照顾妈妈七年。这段时间你是躲清闲了,有没有想过,你撞倒的人每时每刻都在等你出现?”

周某不再沉默:“法官,我知道对不住她们,我不知道她们现在这么凄惨……”

现在还不晚,撞了人,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别因为不还钱,惹上刑事官司。”

我现在就筹钱!”一个接一个电话,两小时后,周某将筹得的5万元钱款转账至法院执行账户,并当场承诺剩余款项在一周内全部履行,绝不再拖。周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院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他写下悔过书。

一周后,顾大姐的钱到账了,她的身体也在慢慢康复。想起法官此前所说的话,小钱来到法院,主动返还了3.7万元救助金。

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是这笔救助金给了我们温暖和希望,让我们有了继续咬牙坚持的勇气。”小钱说,“救助金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的,我们雨过天晴了,该让这笔钱去帮助其他人了!”

编后余思

这是一个令人动容的司法故事,执行法官面对“执行不能”的困境,没有止于程序终结,而是主动上门、亲眼去看、亲耳去听,在昏暗的出租屋里看到顾大姐贫病交加的困境,他心生恻隐——这是一种朴素的人性之善。这份善良让执行法官迅速对接了司法救助制度:3.7万元救助金三天到账,制度的“善”被精准激活,为濒临绝境的家庭撑起了一把伞。

此后,执行法官没有因为发放了救助金就放下案子,而是穷尽手段追查被执行人下落,并用心感化、以理服人、以法警示。最终,被执行人被感化,积极筹款履行义务,顾大姐的赔偿款全部到位。

更令人动容的,是故事的最后:雨过天晴的顾大姐一家,主动退回了3.7万元救助金。“我们雨过天晴了,该让这笔钱去帮助其他人了!”这一退,退的不只是钱,更是对制度善意最深情的回馈。从执行法官尽责之善,到制度救助之善,再到被执行人悔悟之善,最后到受助人反哺之善——善意在被不断地激发中生长,最终形成一个闭环。

司法救助制度的意义,从来不在于发放了多少金额,而在于它能否在最关键的时刻点燃一个人的希望;制度的生命力,也从来不在于单向施予,而在于它能唤起更多人的善良与诚信。当受助者从“被撑伞的人”到主动愿意为他人撑伞,司法救助就有了生生不息的力量。当善意被制度托举、又被受助者回馈,司法便不再止于定分止争,更成为推动社会向善向美的温柔而坚实的力量。


 
责任编辑: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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